強積金(Mandatory Provident Fund,簡稱MPF)是香港政府於200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強制性退休保障計劃。這項制度旨在為僱員和自僱人士提供退休儲蓄,確保他們在退休後有基本的經濟保障。根據香港法例,所有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僱員和自僱人士(除豁免人士外)均須參與強積金計劃,由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,並由私營機構管理。強積金不僅是法定要求,更是幫助個人積累財富的重要工具。本文將詳細解釋強積金的目的、供款要求、僱主責任、豁免情況,以及僱員需要注意的事項,助你全面了解這項制度。
文章日期:2025-09-26
強積金的目的
強積金的主要目的是為香港就業人士建立退休儲備,彌補傳統養老金制度的不足。香港作為一個高度城市化的經濟體,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,強積金制度透過強制供款方式,鼓勵僱員及早規劃退休生活。具體來說,它有以下幾個核心目的:
- 提供退休保障:強積金累積的資金可用於退休時提取,幫助僱員維持生活水平。根據積金局(MPFA)的數據,強積金已成為香港退休保障的第二支柱,與綜援和長者生活津貼等公共福利互補。
- 促進經濟穩定:透過私營機構管理,強積金資金投資於股票、債券等資產,刺激資本市場發展。2025年,隨著強積金對沖安排的取消(即僱主不能再用強積金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),制度更注重保障僱員權益。
- 鼓勵個人責任:強積金強調僱員參與投資選擇,培養理財意識。整體而言,這項計劃涵蓋超過300萬僱員,總資產規模已超過1萬億港元,為香港社會提供長期財政支持。
強積金供款要求
強積金供款是制度的核心,僱主和僱員需按月或按糧期繳交。供款計算基於「有關入息」(Relevant Income),包括基本薪金、佣金、津貼等,但不包括房屋津貼或非現金福利。
-供款比例:僱主和僱員各需供款5%。例如,月薪10,000港元的僱員,僱員供款500港元,僱主亦供500港元,總供款1,000港元。
- 有關入息上下限:
- 最低有關入息:每月7,100港元。低於此水平(如兼職僱員),無需供款。
- 最高有關入息:超過30,000的部分,僱主供款上限為1,500港元。
- 自僱人士:自僱人士需自行供款5%,並每年申報有關入息。供款期為每年7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。
供款必須在每個糧期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繳交,逾期僱主可能面臨罰款。僱主需從僱員薪金扣除僱員部分,並以自身資金支付僱主部分。
僱主在什麼情況下要供款
僱主作為強積金制度的關鍵參與者,負有法定責任為合資格僱員供款。以下是僱主需供款的主要情況:
- 合資格僱員:年滿18歲至未滿65歲的僱員,包括全職、兼職或臨時僱員,只要有關入息達到最低水平。
- 供款開始時間:新僱員有60日免供款期,包括受僱首30日及首個不完整糧期。滿60日後,僱主必須開始供款。例如,一名於1月15日入職的僱員,免供款期至3月14日。
- 特殊情況:即使僱員入息低於7,100港元,僱主仍需登記計劃,但無需供款。若僱員轉職,僱主需確保供款連續性,並在僱員離職時提供離職供款報表。
僱主若未履行責任,可能被積金局罰款或起訴。2025年,對沖安排取消後,僱主需額外準備資金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什麼情況下僱主不用供款
雖然強積金是強制性,但有豁免情況,僱主無需為某些人士供款。這些豁免基於法例,目的是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負擔:
- 年齡豁免:未滿18歲或年滿65歲的僱員及自僱人士。
- 僱傭類型豁免:家務僱員(如家庭傭工)、自僱小販,以及受僱少於60日的臨時僱員。
- 其他計劃保障:已參加法定退休金或公積金計劃的人士,如公務員、津貼學校教師。
- 外籍人士:來港工作少於13個月的外籍僱員,或已參加海外退休計劃並獲豁免證明書的外籍人士。
- 入息豁免:有關入息低於7,100港元的僱員,雖然需登記,但無需供款。
僱主需保留豁免證明,以防查核。若僱員情況改變(如轉為全職),僱主需立即開始供款。
僱員有什麼要注意
作為僱員,參與強積金不僅是義務,更是機會。以下是僱員需注意的要點:
- 選擇計劃和基金:新僱員可在入職後60日內選擇強積金受託人及投資基金。建議比較費用比率(FER)和回報率,選擇適合風險偏好的基金,如保守型或增長型。
- 監控供款:定期檢查強積金帳戶,確保僱主準時供款。若發現延誤,可向積金局投訴。僱員可透過ePA平台整合多個帳戶,簡化管理。
- 自願性供款:僱員可額外供款,如可扣稅自願性供款(TVC),每年上限60,000港元,可享稅務扣減。2025年稅務年度,TVC更受歡迎。
- 提取條件:強積金權益一般在65歲提取,或60歲後提早退休。其他情況如永久離港、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等可提早提取,但需證明文件。
- 風險管理:強積金投資有市場波動風險,僱員應多元化投資,並留意行政費。轉職時,勿忘轉移權益至新計劃。
總之,僱員應主動學習強積金知識,利用積金局資源,提升退休規劃。
結論
強積金是香港退休保障的重要支柱,透過僱主和僱員共同努力,幫助個人實現財務自由。了解供款要求、責任和豁免,能避免違規並最大化利益。2025年制度變化,如對沖取消,將進一步強化保障。建議定期審視帳戶,為未來做好準備。
關鍵字
強積金, MPF, 強積金供款, 強積金目的, 僱主供款責任, 強積金豁免, 僱員注意事項, 香港退休保障, MPF計算, 強積金提取
常見問題
1. **強積金的最低供款入息是多少?**
每月7,100港元,低於此無需供款。
2. **僱主可以豁免供款嗎?**
可以,在豁免人士如家務僱員或臨時僱員的情況下。
3. **僱員何時可以提取強積金?**
一般在65歲,或60歲後提早退休。
4. **強積金對沖安排在2025年有何變化?**
對沖安排將取消,僱主不能再用強積金抵銷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。
5. **自僱人士如何供強積金?**
自行供款5%,並每年申報有關入息。# 什麼是強積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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